近日,财政部、民政部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排8000万元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,用于7月初以来暴雨洪涝等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、过渡期生活救助、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和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,支持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。
此前,国家减灾委、民政部针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严重暴雨洪涝灾害,紧急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,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,查看灾情,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。根据灾区需求,民政部从中央救灾物资南宁储备库向灾区紧急调拨2200顶帐篷、6600张折叠床等中央救灾物资,帮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工作。广西壮族自治区灾后紧急启动Ⅲ级救灾应急响应,下拨本级救灾应急资金1600万元,及时调拨发放大量生活类救灾物资,全力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。